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0-27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的通知》(湘教通[2011]496号)的要求,湖南省重点学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学科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分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两个层次申报。其中省级重点学科面向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申报;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面向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申报。我院只能申报省级重点建设学科。
    2.申报“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学科,必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二级学科。
    二、申报条件和名额
    1.申报“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学科首先必须是校级重点学科。
    2.学科研究方向特色明显,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结合紧密,对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
    3.有稳定的学科梯队,学术团队整体水平较高,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学术组织能力;学术骨干中具有博士学位者达到一定比例。
    4.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的配置能较好满足科学研究需要。
    5.学科整体水平在省内同类学校同类学科中处于先进水平,科研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成效明显,能较好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5年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取得了较好成绩。
    6.“十一五”省重点学科验收时,验收结论为“优秀”的省重点建设学科,如研究方向、学术队伍、科研条件等与验收评估时基本一致,可以直接认定为“十二五”省重点建设学科,申报数占本校申报限额。
    7.实行限额申报。我院本次只能推荐申报6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请有意申报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系负责人在10月31日前与学科建设办联系。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需报送材料包括:《申请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汇总表》一式1份;《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申报书》一式8份,附件材料2套;《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一式4份。
    2.申报材料中只填写本单位在编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以及本单位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的情况。至申报之日,已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本单位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一律不得作为本单位人员填报。
    3.各申报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各学科方向排名前三位的学术骨干与其他申报学科的相应成员不能重复。
    4.各申报学科的成果、奖励等材料原则上不能交叉使用,凡涉及不同学科合作的,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5.汇总表、申报书、建设计划任务书需同时报送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报送格式:建立二级文件夹,其中一级文件夹以申报系名称命名,2个二级文件夹分别以“申报书”、“建设计划任务书”命名。汇总表以“系部名称+申报省重点学科汇总表”命名,放在一级文件夹中。
    6.所需填写的表格可在湖南高校科技网(http://218.75.242.251:8188/keji/)或者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网页(//www.fashunr.com/)下载。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系将申报材料及附件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2011年11月10日前,交学科建设办,过期不予受理。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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