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院重点学科体系,整合教学、科研力量,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更好地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提高我院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重点学科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决定开展“十二五”院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院级重点学科的遴选,进一步调整优化我院学科结构,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努力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重点学科体系;进一步促进学科内涵发展,带动全院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的创新,推进学科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结合,与科技创新相结合,与我院发展目标相结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逐步形成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学科基地。
二、申报要求
“十二五”期间,拟建设院级重点学科不超过15个。
1.院级重点学科按二级学科申报。二级学科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为依据。
2.在确立“十二五”院级重点学科时,原批准设立的院级重点学科自动取消,重新参与新一轮院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和评审。
3. 已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本单位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一律不得作为本学科人员填报;各申报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与学院现有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其他申报学科的相应成员不能重复;各申报学科的成果、奖励、项目等材料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申报学科交叉使用。
4.鼓励在全院范围内整合力量,跨系(部)申报,但跨系(部)申报的学科必须依托其中一个系(部),不接受联合申报。
5.限额申报。每个系限申报一个学科。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学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有三个以上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且其中至少有1个属于学科前沿的研究方向;能够对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发展以及学科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强的相关学科作配合和支撑,有组织跨学科合作研究的能力。
2.学科梯队:学科带头人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学科队伍的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较强的学术骨干和后备力量。具体要求是:
(1)重点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7年3月31日后出生);近5年,应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项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含1部)。
(2)每个研究方向设学术带头人1名,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每个研究方向的成员不少于3人。
(3)学科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70%,具有一定数量的中级职称人员。
3.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取得了较丰富的科研成果。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03月31日内,学科的科学研究成果应至少达到如下要求中的3条: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2项以上(含2项);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1项以上;
(3)出版专著或教材(应为独立编写)2部以上(含2部);
(4)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5篇;
(5)学科组成员人均科研经费理工科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人文社科类0.3万元以上(含0.3万元),艺体类0.2万元(含0.2万元)以上。
4. 人才培养:学科的主要课程教学质量高、效果好,能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教研活动;其专业所培养的本科学生质量较高,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好评。
5. 设施与管理:实验设备或图书资料等基础条件较好,实行了科学、规范的管理,能有效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学科组成员团队精神强,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四、材料报送
1.各系需报送以下材料:
(1)《衡阳师范学院“十二五”重点学科申报书》一式1份。
(2)《衡阳师范学院“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一式2份。
(3)《衡阳师范学院“十二五”重点学科申报数据汇总表》一式1份。
(4)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备查)。
(5)申报书、建设计划任务书、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相应电子文档。
2.材料报送时间:请各系将申报材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送学科建设办(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5室)。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十二五”院级重点学科所需要的表格和相关资料均可从学科建设办网页下载中心栏目(//www.fashunr.com/) 查看、下载。
2.学科建设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科不得参加评审。
3.联系电话:3456100。E-mail:hyxkjsb@126.com。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
2012年3月19日